各学院(中心、研究院、所):
研究生生源质量直接关系到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和第一志愿上线人数及上线率,吸引更多优秀生源报考我校研究生,根据《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宣传实施办法》(江大研字(2014)15号),现将2016年招生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宣传组织
研究生院统筹组织全校性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主要负责招生计划与招生政策的制定、对外联络和咨询、全校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招生指南等的印制工作。各学院(中心、研究院、所,下同)应成立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各专业的招生宣传工作。
二、主要宣传内容
学院概况、学科、专业特色介绍、优秀导师介绍、招生及奖助体系政策、推免生接收优惠政策,历届毕业生就业状况(历年就业率、主要就业去向)等。
二、招生宣传工作安排
1、各学院(尤其是优势学科、重点学科所在学院),应在学校招生相关政策基础上,制订更具吸引力的政策规定(可发布在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各学院于6月19日前完成研究生招生宣传材料的制作,同时将宣传材料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2、各学院组织本学院所有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及时完善或更新学院网页上的导师队伍信息,网页应分硕士生导师与博士生导师两个版块,并详细介绍每个导师的情况,含研究方向、研究成果、奖励荣誉、在研项目及联系方式等。
3、各学院6月19日前对照《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宣传实施办法》要求,制订本学院招生宣传总体安排方案(时间、地点、活动形式、内容等),方案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研究生院将根据各学院的招生宣传工作方案在有必要的前提下进行统筹优化,组织部分学院或相近学科、专业形成宣传工作组,开展较大规模的联合招生宣传活动。
4、学校于9月中旬在研究生楼一楼大厅举办全校性研究生招生现场咨询活动,请各学院积极宣传、认真组织好本学院有意向考研的学生参加活动,并选派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作为咨询人员参加。
四、招生宣传绩效考核及奖励
研究生招生宣传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断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的重要手段。研究生院将把研究生招生宣传组织及绩效作为研究生招生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底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对于出现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减少、上线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等情况的学院将减少其招生指标。
同时,学校今年将加大招生宣传绩效经费奖励力度,继续设立研究生招生宣传绩效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励的评选原则重点关注各学院每年具备新生奖学金一等奖和二等奖评定资格生源人数及增幅,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及增幅。
研究生院
2015年5月25日